为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地板加固、短板补齐,让强者更强、优者更优”的指导要求,2018年5月9日下午,基建处党支部在暨南大学学术报告厅组织召开业务学习会,邀请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专家宣贯招标采购的新规定新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本次活动特别邀请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招标采购中心、总务后勤管理处、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师生党员共同学习交流。
(基建处党支部书记李海云主持会议)
2018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刘卫国经理按照广州地区的具体操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事例,重点围绕如何判别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从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两个方面入手,详细解读了新规内容和适用情况。
(刘卫国经理宣贯招投标法新规新政)
肖雪陈副总经理围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深入浅出的解读了政府采购方式及配套政策,并结合实际案例,进一步解读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容和招标实际操作的注意事项。
(肖雪陈副总经理宣贯政府采购法新规新政)
讲座结束后,招标采购中心提出了几点在业务工作中产生的疑惑,其他部处就此共同探讨,包括“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适用边界区分”、 “如何界定与‘新’、‘改’、‘扩’相关的装修工程”、“如何拒绝不诚信行为和不充分履约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要求”、“如何界定改变采购标的物”等问题,专家对照政策规定,提供了指引性意见。会场上发言踊跃,气氛热烈。
(各采购招标业务相关部处热烈探讨)
本次学习会,通过专家系统宣贯采购招标相关新规定新政策,采购招标业务相关部处共同探讨,夯实了采购招标工作人员的理论基础,强化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管理水平。
基建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