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遵照学校的有关决议、规定,在处领导的统一布置下开展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及造价管理工作 (1).负责对监理单位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对变更、增加的工程材料的确定提出方案和建议。 (3).负责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 (4).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提出审核意见。 (5).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管理。 3.配合规划计划科、综合科建设项目计划、报建、招标、预结算等工作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学校和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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